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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1 11:3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21       报名截止:2023-02-24
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聘用岗位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及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时至2023年2月24日18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公告,下载《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填好后将报名表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mzj-bgs@thnet.gov.cn。报名邮件要求按照“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报名考试”格式命名,未按格式命名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
(四)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职位表所列条件(详见附件1)进行报考。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2: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与考试
(一)资格审查
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由本人签名确认)。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与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合格者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面试后,依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所得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先后顺序。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通知,并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持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采取由考生提供现实表现材料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
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通过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上公布体检和考察合格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复查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进行相关的岗前培训。
八、福利待遇
天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工作人员受聘签订劳动合同并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合格者试用期满转正后,薪酬按天河区财政拨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必要时主管单位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三)请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及学位鉴定工作。
(四)考生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将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7127110、020-37127113。